有以下两种。
2003年5月1日至今,所颁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仍为《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但封面颜色仅有红色(集体土地和其上房屋)和绿色(国有土地和其上房屋)两种,颁发机关有过调整,现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