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如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则应当先行处理借名买房关系,后处理离婚事宜。
第二 、如不存在借名买房关系,那么该房产归父母所有。如果仅是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并把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该房产虽然属于父母所有,但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将购房款中属于其部分的请求返还。
第三 、如果房产登记是按份共有,明确登记了一方及其父母所占的份额,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部分,第三人(父母)所占份额不能分割。
第四 、离婚时对该房屋不予处理,离婚后另一方可另行提起分家析产之诉,确定房屋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