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楼火灾引发了33楼的损失,损失方可以向火灾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火灾责任方包括: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租户等。
如果是物业管理公司未能采取防范措施导致火灾发生,则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业主或租户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火灾,业主或租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购买责任保险,用于赔偿由其管理的公共部位和共有部位所造成的损失。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已购买了相应的责任保险,则火灾责任方可以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