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克。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入境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予以放行;重量超出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批准出境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