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国家的行政经费负担能力与各单位实际需要用人水平之间的冲突,决定了不可能系统内100%人员在编,也决定了编制的存在。编制外人员也可视为本单位的自主用人权。
2、方便国家的管理与统计。有无编制与何种编制某种程度决定了权限范围与发展空间。事业编制单位与人员一般不具备行政职能。当然现在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事业编行政岗的情况,是尚未理顺的历史原因。
3、编制是主管组织部门与人事部门有计划的统筹安排并控制管辖内各单位用人数量与质量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