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非农业户落户北京需在户籍地办理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手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入户申请、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