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城市医疗保险政策,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每年200元。即在一年内,若退休人员发生住院就诊,医保不会为其支付前200元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将按照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起付标准是每年累计计算的,因此若退休人员在一年内多次住院,累计费用超过200元后,医保将不再收取起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