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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5-04-09 09:41:29
答案

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必须遵守不用公款旅游的规定。违反规定者,领导机关和纪检部门需要责令其作出检查,并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查处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上级需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出差和开会应基于工作需要,并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出差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允许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巡游。违反纪律者将被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被给予纪律处分,超支费用不予报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学术组织原则上不得在旅游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如确需召开会议,应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并征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同时避免在旅游旺季进行。所有会议都不得用公款组织巡游。

坚决制止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外出参观学习,确有必要组织外出参观的,应报经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征得参观地区政府和接待单位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接待。所有外出参观学习都应明确目的、掌握人数、严格规定时间、来回路线和经费数额。不按规定办事、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的,按违纪处理,费用不予报销。

各级干部疗养、疗养和探亲,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正副省(部)长级干部外出疗养、疗养时,因病或年老体弱确需家属伴随的,经批准,只报销一名家属的同席车船机票费和住宿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用公款组织离退休干部旅游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旅游,不得把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发给个人。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需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堵塞用公款旅游的漏洞。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务员利用公款安排个人旅游。如果发现公务员存在这种违法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政府部门对于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公款旅游作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各部门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方面。例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机关应当遵循节约原则,禁止发生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支出,禁止利用公款进行旅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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