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有效期一般是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是十个工作日, 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单位失业职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期限一年以上,且在一年中向公共就业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过职业介绍需求,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三次,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