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出警阻止群众录像的过程中,如出现因警察暴力导致群众受伤的情况,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其中,重点强调了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式。因此,如果群众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方式,而仅仅因警察的暴力行为而受伤,则造成的结果可能不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然而,如果群众使用了暴力或威胁方式来干扰警察的出警行为,警察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而采取暴力强制措施,造成群众受伤,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