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后,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包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如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等。
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同时,在整个破产注销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合法、公正、公平地进行清算和分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