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时,按会计实际核算数填报,不允许税前扣除部分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进行调整。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